關于莆田市綬溪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綬溪璟悅充電樁建設項目公開選擇招標代理機構的公告
【審核日期:2025-06-17】 【截止日期:2025-06-20】

各供應商:

因項目需要,對莆田市綬溪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綬溪璟悅充電樁建設項目進行公開選擇代理機構,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名稱及規(guī)模:莆田市綬溪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綬溪璟悅充電樁建設項目,現(xiàn)擬將建設電動自行車智能充電樁。四個安置區(qū)域的充電樁端口分期建設,規(guī)劃建設6個點位,共355個充電口,其中A區(qū)1個點位:20口(占地約10m2);B區(qū)2個點位:95口(占地約190m2);C區(qū)2個點位:100口(占地約200m2);D區(qū)1個點位:140口(占地約280m2),共計 355口。充電樁頂棚采用膜結構進行建設。

二、代理內容: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編制相關招標文件、資格審查文件和招標答疑等招標所需的工作,并報送有關行政監(jiān)督部門審核、備案和發(fā)布招標信息等;組織開標、評標并發(fā)布評標結果公示,中標通知書發(fā)放、標后備案檔案整理等事項;同時提供相關業(yè)務咨詢、協(xié)助簽訂合同等招標全過程服務。

三、代理費用:本次招代理包干計取,設總價最高限價,報價時,不可超出總價最高限價范圍。最高限價為:3000元(大寫:叁仟圓整),以中標價為計費基數(shù),含代理費、專家評審費、場地使用費、交通費及工作餐餐費等有關費用,若招標失敗重新招標,不再追加代理服務費。招標代理服務費由中標人支付。

四、報名條件:

1、須在福建省政府采購網(wǎng)系統(tǒng)及莆田市行政服務中心代理中介超市采購代理庫內已登記備案(截圖加蓋公章,以jpg或者pdf的形式上傳系統(tǒng))。

2、須為莆田城市園林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供應商備選庫中招標代理類入庫的單位。

3、投標人必須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并具備有效的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營業(yè)執(zhí)照經(jīng)營范圍內應含有招標代理。

4、近三年內未因不良行為被相關行政部門通報或在市行政服務中心有不良行為記錄。提供《誠信承諾書》(附件)加蓋公章后,以jpg或者pdf的形式上傳至莆田城市園林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招標采購網(wǎng)。

5、投標人填寫報價單,加蓋公章后,以jpg或者pdf的形式上傳至莆田城市園林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招標采購網(wǎng)。

五、材料提交時間及地點

材料提交方式:投標單位需在 2025年6月20日900分前將響應文件(本公告第四條中的第1、3、4、5點)提交至莆田城市園林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招標采購網(wǎng),超出截止時間視為不參與報價。

六、選擇辦法:

1.本項目報價最低即為中選單位,第二順位為候選單位,若最低價報價相同,我單位將于2025年6月20日下午17點組織相關部門進行隨機抽取1家中選。

2.中選單位在中選7日內,需與采購單位完成合同簽訂,逾期視為放棄中選及自動退出莆田城市園林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供應商備選庫。屆時直接委托第二順位候選單位。

3.若符合審核條件的不足3家則作流標處理。

七、注意事項:

1、采購代理機構在中標后要按采購單位要求及時完成采購招標文件編制、備案,組織開標、評標、定標以及提供招標前咨詢,協(xié)調合同簽訂等。

2、采購代理機構應按采購單位要求,派熟悉招標業(yè)務的人員與采購單位聯(lián)絡開展工作,在代理過程中應嚴格按照采購單位的采購需求和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進行招投標,否則,采購單位有權解除與其簽訂的合同。

 附件一:誠信承諾書/upload/202506/16/202506160834386586.docx

 附件二:報價單/upload/202506/16/202506160835290160.doc

 

                  

莆田市綬溪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7日